2018-12-09 来源: 消毒设备网 浏览量:791
卫生部抽查金华13家游泳馆 仅一家全部达标
8月1日下午,金华市卫生监督所通报了市区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结果。该结果显示,一些游泳场(馆)因消毒方法不规范导致游离性余氯浓度不达标。目前,卫生部门已对不达标游泳场(馆)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
为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金华市卫生监督所日前开展了以“加强游泳卫生安全”为主题的监督执法检查行动。此次行动共检查了市本级游泳场(馆)13家。检查结果显示,11家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在60名从业人员中,43人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各游泳池(馆)均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但在制度执行上还不够完善。检查人员发现,有日常卫生检查和池水消毒记录的游泳场(馆)只占57.14%和64.29%。大部分游泳池没有游泳者健康证明查证制度,浸脚池达不到卫生要求,易引起传染病的流行或其他安全问题。
此次行动还检测池水35份,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PH值和游离性余氯等指标。在抽查的13家游泳场(馆)中,只有金师附小游泳池的检测项目全部达标。卫生执法人员分析说,在上述检测项目中,合格率*低的是游离性余氯指标,原因是部分游泳场(馆)消毒方法不规范,未能做到定时消毒、吸尘、补充新水及对余氯的动态检测。
据卫生专家介绍,游离性余氯的浓度会直接影响着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的数量,一旦游离性余氯浓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池水将得不到有效消毒,从而导致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为此,市卫生监督所已逐一向各游泳场(馆)提出了整改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对游泳场(馆)的卫生监管,保障市民游泳安全,游泳场(馆)如严重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将立案查处。
摘自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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