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启动《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前。《行动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环境影响,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健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体系,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构建各要素协同防治、多部门联动监管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机制,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第二至第五部分主要任务。一是完善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政策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产业绿色化转型、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二是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重点单位环境管理、严防污水废液渗漏、减少涉重金属废气排放、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三是解决长期积累的严重污染问题,有序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推动重点区域污染地块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高风险地块重点管控;四是健全体制机制,突出制度引领、部门联动和示范先行。
第六部分组织保障。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推进能力建设、严格监督执法、强化科技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和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任务实施和目标达成。
《行动方案》充分考虑地下水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提出统筹地表地下、建立地下水分区管控体系,先于国家研究制定配套管理细则;在国家要求的3个行业基础上,扩大至8个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先于国家在2025年底完成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2030年底完成污染源的整治销号。
原标题: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