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982090210043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招标人为福鼎市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①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455.11万㎡(含绿化面积);②城区公园保洁:公园面积20.35万㎡;③城区牛皮癣清理:城区5.0米以下立面(含物业小区);④城区河道保洁服务:4条内河合计长度约16.6km;⑤城区公厕管养:共85座城区公厕;⑥城区垃圾分类屋亭管理:共83座分类屋亭,其中:有物业小区屋亭55座,无物业小区屋亭28座;⑦海漂垃圾清运:每日清运量约20立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区道路及绿化清扫保洁、城区公园保洁、城区牛皮癣清理、城区河道保洁、城区垃圾分类屋亭管理、城区公厕管养、海漂垃圾清运、智慧环卫监管等环卫服务。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还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最近一年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还需要提供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最近半年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②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注:“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①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②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1.2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完成单个环卫作业服务业绩,且1年服务金额须≥3000万元(合同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收运)。
注: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的中标公告(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用户评价表复印件。②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佐证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
5.3 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00秒。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万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8.1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3408000元;
8.2 服务周期:3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原标题:1.5亿!福建福鼎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