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水务)近日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重庆水务实现营业总收入35.19亿元,同比增长7.16%;归母净利润4.58亿元,同比增长10.06%;扣非净利润3.96亿元,同比增长18.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1亿元,同比增长109.43%。重庆水务2025年半年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26元(含税)。
图源:重庆水务公告
重庆水务主要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供水业务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重庆市主城区城市范围供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从事自来水业务的非主城区全资子公司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 公司供水业务主要包括本集团下属水厂以长江、嘉陵江为主要水源,按照自来水常规(或深度)处理工艺对原水进行处理,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来水通过输配水管网输送到终端用户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生产的自来水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已被政府所授权的供水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生活用水、工商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的需要。本公司享有向愿意并且已经接受本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直接收取水费的权利,水费价格的调整按照一定的程序,经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2.污水处理业务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排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下属在重庆市内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也同时拥有本公司排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业务包括本公司下属主要污水处理企业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初期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物理、化学及生化处理,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后排放入相应受纳水体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重庆市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污水处理,使之符合环保要求,保护长江上游及三峡库区的水体安全。本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内提供了充分、连续和合格污水处理服务的条件下向政府收取合理服务费用的权利。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由政府相关部门每3年核定一次。此外,本公司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璧山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湖北省、云南省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亦享有当地政府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污泥处理处置业务
本公司所属的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进行处理处置的相关业务,通过运用污泥好氧发酵制营养土、污泥协同烧制陶粒、污泥热电联产、污泥热干化等各种工艺技术使污泥经单元工艺组合处理,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公司污泥处理处置业务主要采取政府(或使用者)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主要服务范围涉及重庆市中心城区、永川区、垫江县、万盛经开区及四川省等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管理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设计能力达2,042吨/日。
4.工程施工和其他业务
除上述业务外,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还经营: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等工程施工业务;环境污染治理,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务;给排水设备制造业务等。
本公司其他业务包括材料销售、管道安装、水表安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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