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污水处理综合提升特许经营(引入民营企业)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采购拟引进民营社会资本方,占股35%。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投融资、建设,负责项目范围内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提供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再生水处理、污泥运输及处理等服务。
项目新建内容及规模
(1)本项目新建部分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2万m³/d,采用振动MBR工艺。新建配套污水管网9.472km,其中污水主管长8.706km,管径DN500~DN1000,污水预留支管长0.766km,管径DN400。
2)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包括处理规模扩建及故障设备更换。扩建处理规模为1万m³/d,采用振动MBR工艺,新建配套污水管网2.965km,其中污水主管长2.695km,管径DN1000,污水预留支管长0.27km,管径DN400。
3)新建污泥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100t/d(含水率80%)。
4)新建再生水厂一座,处理规模为6.4万m³/d,其中,利用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进行再生水处理的规模为4.8万m³/d,利用第三污水处理厂污水进行再生水处理的规模为1.6万m³/d,配套建设再生水管道18.921km,管径DN200~DN800。
(2)本项目存量内容及规模如下:
1)方城县超硬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0.3万m³/d。配套污水支管共计7.96公里,污水主干网长2.73公里;东区污水主干网自中南大道新桥西沿河布置至中南厂厂区东围墙布置,至高沟村处,长2.98公里(含支管);魏楼村村庄主管网自孟庄村沿线布置途径孟庄村、西坡根、魏楼至西区污水主干网,长2.25公里。
2)方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在建规模为日处理污水能力0.5万吨,远期2030年建设规模2万m³/d。
项目合作期限拟定合作期30年,其中新建部分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存量部分运营期30年,最高限价:146971000元。
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城县污水处理综合提升特许经营(引入民营企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城县污水处理综合提升特许经营(引入民营企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方财招标采购-2025-43
2、项目名称: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城县污水处理综合提升特许经营(引入民营企业)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46,971,000.00元
最高限价:146971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方城县污水处理综合提升特许经营权项目引入民营企业并占股35%(详见采购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3服务期:项目拟定合作期30年,其中新建部分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存量部分运营期30年;
5.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3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2.供应商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9根据国办函〔2023〕1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只允许民营企业参与。含有国资背景的企业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3.10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各投标人不用来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用再递交原件,评标委员会也不再对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
3.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专区”中下载。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采用双盲评审模式,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原标题:1.46亿!河南方城县污水处理综合提升特许经营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