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1、2号炉SCR脱硝催化剂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现有2×66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机组配套的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采用高灰段布置方式,即布置在锅炉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之间。每个反应器的催化剂采用2+1模式,即按照运行两层催化剂,预留一层催化剂的布置空间,目前已经增加备用层,机组已经实现超低排放的要求,脱硝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拟采购1、2号炉A、B侧上层SCR脱硝催化剂(包括密封组件)利用机组计划检修机会更换。
最高投标限价:600万元(含税)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1、2号炉SCR脱硝催化剂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1、2号炉SCR脱硝催化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NGK202506050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5日
开标日期:2025年8月26日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1、2号炉SCR脱硝催化剂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海螺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48892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8594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980000元
公示期: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皖能数采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原标题: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1、2号炉SCR脱硝催化剂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