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工修复)近日发布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基本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重要修订要点主要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内容,相关职权调整至审计委员会。
2、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园林绿化相关业务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后的为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设立管理ESG事务的专门委员会;根据《市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相关要求,需设立合规管理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目前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并考虑现有职权,变更“战略委员会”名称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增加其ESG管理及合规管理职责。
关于监事会、监事相关职权调整至审计委员会的修订,由于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的,不再逐项列示。相关条款中“总经理”修订为“经理”,“副总经理”均修订为“副经理”,同时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优化,删除和新增条款时对原有条款序号进行调整,上述修订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图源:建工修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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