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聚焦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核心目标,从政策引导、产能优化、监管强化三个维度精准发力,推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全省固废产业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发展。
根据青海省安排,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青海省“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系统布局固体废物领域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值得一提的是,对2022年以来制定实施的“1+18”制度“废改立留”,重构并健全“1+11”新制度体系,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风险严控”的全过程全链条全领域管理。
搭建省级工业固体废物物联网大数据系统,并成功开发上线青海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非现场巡检系统,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在线监管,大幅提升监管效能。截至目前,系统注册企业1.16万家,累计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64.7万份。
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将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工业园区划定为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区域,从严管控污染排放。
其间,累计完成577家次企业评估,通过“全链条评估+靶向整改+长效提升”机制,实现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全覆盖。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40家,总核准经营规模达149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同时,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成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5个、收集网点122个,有效破解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题。
“十四五”以来,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累计查处危险废物相关环境违法行为75起,行政处罚119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4起,实施行政拘留8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形成强大执法震慑。
原标题:青海构建“1+11”固废治理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