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乌鲁木齐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值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作为新疆的首府城市,乌鲁木齐市交出了一份令人瞩目的“碧水答卷”,河湖面貌焕然一新,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步提升,真正让市民在碧水清流中遇见“美丽河湖”。
河湖焕新颜,清流润民生
乌鲁木齐河、水磨河、柴窝堡湖等重点河湖治理成效显著,成为首府生态蝶变的生动注脚。通过流域整治及生态修复,乌鲁木齐河流域内现有水源涵养林、草地和河道生态带得以休养生息,地表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大西沟、乌拉泊和红雁池三大水库水质保持稳定;通过实施水磨河治理保护和景观打造工程,有效控制了污染源,实现河流全流域污水“零排放”,在保留原有生态基底基础上,做好“扩水”和“增绿”文章,2021年水磨河成功创建自治区“美丽河湖”优秀案例,2024年更入选首批“美丽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2025年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推荐,水磨河正积极申报国家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柴窝堡湖通过休耕补湖、分洪补水等综合措施,湖面面积由2014年的0.18平方公里恢复至今的20平方公里左右,重现波光潋滟、鸥鹭翔集的生态画卷。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率达87.5%,湖库水质优良比率达77.8%,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或优于国家、省级考核目标。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5年1—6月全国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前30个城市中,位列第18名。
守护生命之源,饮水安全百分百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重大民生工程,保护好水源地不仅是对水源地周边及其流域生态环境的守护,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乌鲁木齐市持续推进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先后完成地表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型水源地和“千吨万人”水源地的环境问题整治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治销号,解决历史遗留的难点问题,有效降低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目前,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天然因素影响除外)水质优良比率达100%,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全部达到目标要求,让市民喝上放心水、安全水。
生态修复筑基,监测体系护航
乌鲁木齐市统筹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先后实施天山一号冰川水源涵养区规范化建设、乌拉泊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后峡工业基地拆除等重点工程,累计治理修复面积超万亩,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同时,构建完善的水环境监测体系,在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布设自动监测站和人工断面,进一步提高我市水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实现水质动态监控、数据公开透明,为科学、精准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坚强保障。
七十年风雨兼程,七十年绿水长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乌鲁木齐市将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持续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让“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成为首府常态,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更加动人的绿色篇章。
来源丨“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公众号
原标题:碧水清流映天山——乌鲁木齐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