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九批次设备配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靖鸿-YCFK2025-009)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已由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项目业主为宜春市方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西靖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设备配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及内容:对处理规模14万m3/d的宜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更新改造,更新设备共计约75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原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理等生产线,更新机械格栅、进水提升泵、罗茨风机、变压器等设备,改造中控系统、新增智慧水务、智能精确曝气、智能精准加药等技术。
2、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包装、运输和保险、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因工作面无法满足安装或拆除操作时,对破坏的墙体或地面等应予恢复原样)、成套供货、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编制、检验、运输、装卸货、调试及验收的全过程,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及备品备件供应、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
3、招标控制价:7500000元
项目内容
4、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细格栅、空气悬浮鼓风机、潜水排污泵。
5、交货期:签订合同起60日历天全部交付并正常运行。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两年度(任意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作证。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制造商为能生产本项目核心产品细格栅或空气悬浮鼓风机或潜水排污泵的制造厂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细格栅或空气悬浮鼓风机或潜水排污泵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2 若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取消该授权代理商的投标资格;若制造商在本项目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取消该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30日止(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七、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网站中添加“其他(投标人)”身份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原标题:江西宜春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