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25年5月20日至6月18日,北京市组建2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完成对门头沟区和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环卫集团”)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近期分别召开督察反馈会向门头沟区和北京环卫集团反馈了督察情况。
反馈会分别由门头沟区常务副区长和北京环卫集团总经理主持,督察组有关人员,门头沟区和北京环卫集团相关领导、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和二级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会上,督察组组长全文宣读了督察报告。督察报告客观肯定了近年来门头沟区和北京环卫集团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准区域和企业功能定位、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规范环境管理等方面指出了问题,并针对性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督察组要求,门头沟区和北京环卫集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牢区域和企业功能定位,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建立机制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晰、奖惩分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管理体系。要聚焦重点领域,加快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进展,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门头沟区委书记和北京环卫集团董事长分别就督察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深刻剖析原因,精心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把督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区域和企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对督察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严肃、精准、有效开展问责。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门头沟区和北京环卫集团应根据督察报告,在45个工作日内组织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
编辑:张雪晴
原标题:北京市第二轮第十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门头沟区和北京环卫集团反馈督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