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高州金坑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高州金坑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
项目名称:高州金坑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高州市宝光街道北江村委会金坑山坳内(高州市金坑垃圾填埋场内)
建设单位:高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高州金坑垃圾填埋场第一填埋区、第二填埋区及扩容区已填埋的存量垃圾开挖筛分后处理及利用项目,主要包括覆膜垃圾堆体沥水工程、好氧预处理工程、垃圾开挖工程、垃圾筛分工程、垃圾筛分产物处置利用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等。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
1、在现有填埋场占地范围内闲置用地上新建1个筛分车间(占地面积约16450平方米)、好氧预处理设备区(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和在填埋区配备开挖设备等处理高州金坑垃圾填埋场的存量垃圾;
2、缩减二期渗滤液调节池面积,将其改建为50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
3、将现有二期渗滤液调节池下游挡坝向北收缩,拆除撤离现有事故应急池,利用二期渗滤液调节池退缩腾出的场地以及事故应急池延伸至二期扩容进场路之间的边坡构建临时暂存区(占地面积约14099平方米)用于临时接收堆存施工场地平整的土石方、洗净的无机骨料和化学稳定化处理的腐殖土;
4、对现有一套100立方米/天一期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超滤装置和反渗透装置处理膜的更换,废水提升泵及部分处理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正常使用。项目采用“好氧预处理+全量开挖+原位筛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系统工艺处理139.69万吨存量垃圾,其中筛分得到外运焚烧处理的轻质筛上物为90.60万吨,化学稳定化处理后用于场内填埋区生态修复绿化种植土回填利用的腐殖土为33.92万吨,清洗后用于场内填埋区生态修复填方使用的无机骨料为14.47万吨,由资源回收单位上门回收的金属为0.7万吨。
环评机构: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气: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好氧预处理、筛分车间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垃圾开挖产生的废气、未收集的垃圾筛分废气、场内临时暂存区堆存废气、道路运输扬尘及工程车辆尾气等。填埋区好氧预处理废气收集后经“碱洗+生物滤池+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筛分车间采取密闭式设计,垃圾筛分输送过程采用全封闭的输送带皮带,垃圾筛分废气、垃圾暂存废气和筛分产物缓存仓/暂存废气分区经负压抽风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碱洗+水洗+生物滤池”组合洗涤工艺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通过开挖前对堆体进行沥水和好氧预处理;挖掘过程中,定时对垃圾开挖工作面和其他有臭味区域进行除臭植物液的喷洒;安排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定点除臭;装卸过程采用移动喷淋装置喷洒水和生物除臭剂,堆存期间用HDPE膜覆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影响。报告书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⑵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覆膜垃圾堆体沥水及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筛分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无机骨料清洗废水、除臭系统循环喷淋废水、临时暂存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与覆膜垃圾堆体沥水及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筛分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无机骨料清洗废水、除臭系统循环喷淋废水、临时暂存区初期雨水一并排入填埋场现有的两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及一套浓缩液全量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场内现有管网排入项目东南侧排水沟,向东南汇入鉴江。报告书分析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⑶声环境: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好氧预处理及开挖过程的机械噪声、挖掘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垃圾筛分过程的运输车辆噪声及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⑷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含废机油桶)及废含油抹布、手套、劳保用品、废活性炭、沾染片碱的废弃包装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弃土工膜和塑料导排管、生物滤池废填料、废过滤材料、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废包装材料、现场拆除废物。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密闭收集,依托现有项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依托现有项目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废包装材料、生物滤池废填料、废过滤材料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置;废弃土工膜和塑料导排管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再利用;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交由相关单位处置;项目存量垃圾开挖筛分处理结束后,部分构筑物和设备需要进行拆除处置,可回收部分由运营单位回收,不能回收部分与其他建构筑物材料等拆除废物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报告书分析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⑸地下水及土壤:项目地下水、土壤主要环境影响为非正常状况下危险废物暂存间、渗滤液处理系统发生破损时发生渗漏。项目不新增用地,场内用地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了控制,采取了相应的防渗、防控措施;污染监控依托场区现有的地下水监控系统,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本项目开挖过程不破坏现有防渗系统,开挖阶段防渗依托现有项目防渗层,在整体存量垃圾开挖结束后,进行防渗膜渗漏破损探测工作,存在损坏的及时进行修复。报告书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正常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地下水水质和周边土壤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运营期风险物质主要为渗滤液、氢氧化钠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为风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下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废水事故排放以及废气事故排放。项目通过定期维护检修管线和相应的闸门、水泵等导流系统部件;对填埋场的水质及土壤进行定期监测,若数据异常,立即排查防渗层破损情况,查明位置并采取补救措施;新建一座容积为50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废水,设立三级应急防控体系确保废水不外排;设置甲烷气体监测和自动报警装置;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制定环境风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管理等风险防范措施。报告书分析,在落实以上各项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原标题:广东茂名拟开挖筛分资源化利用近140万吨存量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