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农村污水治理提升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安行审投字〔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建设地点:安新县安新镇、安州镇、三台镇、龙化乡、寨里乡、老河头镇、端村镇、芦庄乡等8个乡镇37个村。
2.2 工期:161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4 建设内容:新建小街小巷区域HDPE双壁波纹管(DN200)74684m、户外UPVC入户管(110-160)148458m、户内PVC-U入户管(110)44528m、水磨石收集池(含下水配件)12394个,污水处理站21座。
2.2招标范围:2.5 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
3.2勘察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包含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施工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业绩、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5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
(2)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6业绩要求:
勘察设计业绩:具有一个合同中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类似(市政管网相关工程)勘察和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市政管网相关工程施工项目);
3.7信誉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8财务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首页、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9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两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明确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9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明确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6 09:00至2023-06-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分平台选择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其他途径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安新镇雁翎西路41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经理 | 联系人: | 郄燕华 |
电话: | 0312-5333111 | 电话: | 15831288688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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