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滦河兴隆庄断面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第二标段已由隆化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审批招标核准【20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化县太平庄满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化县太平庄满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隆化县滦河兴隆庄断面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第二标段
建设地点:隆化县滦河兴隆庄
建设内容:对隆化县滦河兴隆庄断面上游太平庄乡段的河流水域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天内竣工(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次招标投资金额:17511418.76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的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具备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其他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6 09:00至2023-06-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齐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隆化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安州街道慧林家园6号楼二单元2011室 |
邮编: |
068150 |
邮编: | 068150 |
联系人: |
姜国京 |
联系人: | 鲍立民 |
电话: |
0314-7460015 |
电话: | 0314-716852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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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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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90935207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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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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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化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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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50110070500002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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