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核心技术支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目前已初步构建了技术标准体系,包括总纲和关键环节,环境要素、生态系统、基础方法,以及固体废物鉴别的相关技术标准,共五个维度。这些技术标准体系得到各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广泛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将针对鉴定评估体系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单位研究编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的建设方案;针对一些急需的领域,抓紧研究出台相关的专项技术指导文件和标准规范;同时鼓励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地编制地方性的标准规范。
原文如下↓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的基础支撑,也是改革推进的难点和关键,请介绍一下目前鉴定评估标准体系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谢谢。
赵柯:谢谢央广记者提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也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说它是热点是因为社会非常关注,实践当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说它是难点,因为它的技术性非常强。我们可以看到《生态环境法典》关于生态环境是专门有定义的,生态环境的范围是非常宽的,这也要求了鉴定评估相关的技术文件,覆盖的面也要宽。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核心技术支撑,只有科学严谨的鉴定评估才能保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正常和有序开展。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文件当中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统一的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构建并完善鉴定评估的技术标准体系框架,负责制定鉴定评估技术总纲、关键技术环节、基本生态环境要素、基础方法等基础性的技术标准。并且要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对我们的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目前我们已经初步构建了技术标准体系,共五个维度。比方说总纲和关键环节,环境要素、生态系统、基础方法,以及过去我们就有的固体废物鉴别的相关技术标准,一共是五个维度的技术标准体系,这是初步建成的。
在各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当中,这些技术标准体系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说有这么几类:在2020年12月的时候,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1部分:总纲》等6项国家标准,这个名字一听技术性就比较强。
2024年研究编制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3部分:恢复效果评估》等两项国家标准,会同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系统 第1部分:农田生态系统》。会同国家林草局研究制定了森林方面的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森林(试行)》。
此外,其他的一些部委,比方说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也分别发布了有关农业、渔业、林草等方面的多项《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的技术指南》,这些指南共同构成了生态损害鉴定评估的技术标准体系。
但这个体系是初步建立,这个用词我们比较保守。只是初步建立,也就意味着这些体系当中的标准还远远不够,还有很多不足、不完善、有缺失的地方。比方说在生态破坏方面就比较缺,在生态要素的细分领域标准缺项还比较多。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针对鉴定评估体系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单位研究编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的建设方案,查漏补缺,为后续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提供指导,保障鉴定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于刚才所说的一些急需的领域,组织力量抓紧研究出台相关的专项技术指导文件和标准规范;同时也鼓励指导地方因地制宜的编制地方性的标准规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