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实施10年来,四川已累计整改44755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这是10月21日生态环境厅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一组数据。
会上,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华太作主发布,通报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厚池、经济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罗明、德阳市副市长徐创军、广元市副市长吴勇、雅安市副市长曾琦出席发布会,并围绕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进展、砖瓦和玻璃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违规倾倒固体废物问题整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破坏严重问题整改、固体废物侵占大渡河岸线问题整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宣传教育处处长曹小佳主持发布会。
44755个问题落地整改,重点领域成效显著
发布会上,刘华太介绍,全省始终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通过督察、暗访等手段主动发现问题,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国家移交长江黄河警示片问题、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作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格执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系统推进整改落实,均达到时序要求。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2017年以来三轮督察中,前两轮224项整改任务完成221项(完成率98.66%),19267件群众信访举报办结19261件(办结率99.97%);2024年第三轮督察6051件信访投诉办结5639件(办结率93.19%)。
国家移交长江黄河警示片问题整改:2018年以来国家移交的96个问题(长江6批次、黄河3批次),已完成整改93个,剩余3个正有序推进。
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2016年以来三轮督察10391项整改任务完成10165项(完成率97.83%),9423件群众信访举报办结9376件(办结率99.50%)。
坚持目标导向,以务实举措推动问题整改
为推动整改落地,四川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形成“制度保障、统筹推进、全域覆盖、多元发力”的工作格局。
以条例为纲,压实各级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推动市(州)党委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整改验收单位职责;全省层面,全面复盘总结督察经验,修订完善销号办法,对任务实行“年初提醒、销号回头看”,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针对第三轮中央督察整改,科学编制并公开整改方案;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纠治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的决策部署“偏向、变通、走样”问题;强化示范引领,南充嘉陵江岸线整治入选全国正面典型,成都锦江保护、宜宾江安工业园区岸线整治形成可复制经验。
实现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全覆盖”:今年6月完成第三轮省级督察21个市(州)全覆盖,创新形成“四川特色”做法——组长高规格,在职省领导任督察组组长;区县全覆盖,区县和园区下沉督察全覆盖;问题双反馈,“文字+视频”形式直观呈现问题现状;减负动真格,7个环节优化25项举措减轻基层负担;问责提级办,省纪委监委把关追责问责,强化督察针对性与实效性。
举一反三防反弹:组织12个省直部门及市(州)开展关联性问题排查整治,定期对整改问题动态核查;将整改情况纳入生态环保考核,以“考核指挥棒”倒逼责任落实。
“去存量、防增量、保质量”,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通报指出,下一步,四川将从三方面发力,着力解决当前仍存在的整改进度滞后、质量不高、整改后反弹等问题。
去存量:通过定期交账、调度通报、现场核查、约见约谈等举措,确保中央、省级督察及长江黄河问题按期销号。
防增量:分行业、分领域排查薄弱环节,拓宽举报渠道,实现问题“早发现、快处置”。
保质量: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负面问题,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上,刘华太还通报了近期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详情:严惩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生态环境厅公布3起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以及1-9月全省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详情:多流域水质持续领跑,部分区域治气承压!1-9月全省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19家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原标题:10年整改44755个问题!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