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大环境(00257.HK)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批准可能进行发行人民币股份及将该等人民币股份在深交所上市的初步建议。建议发行人民币股份需取决并受限于(其中包括)市场情况、股东于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必要的监管批准。
该公告表示光大环境拟发行人民币股份数量不超过800,000,000股,即不超过建议人民币股份发行后本公司扩大后之已发行股本的11.52% (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公司可授权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发售不超过建议发行人民币股份数量(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5%的人民币股份。
募集资金净额初步拟用于光大环境发展主营业务及补充一般营运资金,但以经相关监管机构同意的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此次布局背后,政策东风的助力尤为关键。2025 年 6 月 10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虽然直接适用范围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但其提出的 “允许在港上市大湾区企业按规定在深交所上市”、畅通 “H+A” 通道的政策信号,无疑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强烈的示范和催化效应,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布局双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的信心。
正如港交所行政总裁陈翊庭所强调的,“先 A 后 H” 或 “先 H 后 A” 模式能扩大投资者基础、提升股份流通量和估值,形成良性循环,宁德时代的成功实践也印证了 H 股上市对提升 A 股流动性的积极作用。
中国水网从光大环境网站获悉,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光大环境”)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实业旗舰企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257.HK)。2003年转型环境领域以来,光大环境已逐步成长为中国最大环境企业、亚洲环保领军企业、全球最大垃圾发电投资运营商及世界知名环境集团。
光大环境下辖两家上市企业: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主板上市之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U9E.SG及1857.HK)以及联交所主板上市之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1257.HK)。
国内业务遍及25个省(市)、自治区和1个特别行政区的220多个地区;海外业务已布局德国、波兰、越南、乌兹别克斯坦等16个国家。
此次光大环境作为拟回归 A 股并登陆深交所的港股公司,若上市成功,则有望打通深港两地资本市场双向上市通道,依托双平台优势进一步拓宽融资空间,为其国内外环境业务布局及行业深耕注入新动能。
原标题:光大环境计划“回A” 拟在深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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